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

《五億探長雷洛傳》


上圖為呂樂本人

相信家中裝有有線電視的人,應該常常在電影台看到這齣電影吧,片中雷洛本名呂樂,雷洛與呂樂粵語發音幾乎一樣,原本就對他的生平很有興趣,恰好,最近讀到的一本書《黑社會之華人幫會縱橫史》(馬丁‧布斯/Martin Booth著)於著墨香港黑社會時,提及此人,讓我可以更深一步的瞭解他的後續發展,不過,書上所寫些許於網路上的記述有些不同,以下就把書中所寫和我的疑點寫出來。

一、書中提及「五龍」為呂樂、蔡炳龍、藍剛、陳長佑、韓炯森,網路上一般稱「四大探長」為呂樂、藍剛、韓森、顏雄,關於五龍,由於總華探長及華探長,皆為已取消職位,在香港警務處的網頁也無任何歷任華探長的姓名的資料。

呂樂曾聲明顏雄只是他的跟班,而韓森更是由他一手提攜上來的,並只承認藍剛有跟他平起平座的實力,所以我猜想,韓炯森可能是韓森的誤植(原書中有多處誤植),而蔡炳龍及陳長佑有可能是當時可以跟呂樂平起平座的幾位華探長1,可能電影過於出名,而這兩位沒什麼驚人事績,所以沒將其拍攝進去吧。

二、他們在加拿大成立「五龍公司」(Five Dragons Corporation),從事貿易和地產投資生意。他們在市區付現六千萬元買下占整個街廓的一排辦公大樓。驚動加拿大當局,遂對五龍公司施加壓力,加上加拿大跟香港為同個聯邦管轄,有引渡條例,五龍於是將公司關了,轉往台灣。

三、五龍到了台灣之後,既然財富不再需要遮遮掩掩,他們在台北是夜夜笙歌,招來影星、模特兒環侍在側。投資本地產業,買下夜總會、開設妓院和餐廳。

有回他們已付出一百萬元訂金,簽下一塊地要開餐廳,卻因地主產權糾紛鬧上法院,他們江湖豪氣大顯,訂金不要了,不願被扯進法律纏訟。

後來,台灣政府深怕他們這樣招搖過日,會引來外界關注,要求他們別再招搖了,他們明白能在台灣藏身太重要了,因此從命不再招搖過市。

雖不再招搖,卻也未退出犯罪活動。他們大量投資毒品生意,並向國際市場擴張。任何國際犯罪活動,也都加以調查,並出資入股。由於財力雄厚,他們在國際黑社會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。

四、1978年9月18日馬家兄弟(馬惜如、馬惜珍)於台北一家餐廳,和兩個香港前任警司吃飯,其中之一即是呂樂。

五、吳錫豪於坐牢時,法院缺席審判呂樂,試圖沒收其財產。吳表示願意作證,1984年,吳出庭作證並聲稱,呂樂收受巨額賄款保護毒販和賭場老闆不受突襲;又說,呂樂誇口,他們的生死全操在他手上。由於吳的供詞,導致呂樂的律師試圖和港府達成認罪減刑協議。後來於1986年5月1號,呂樂律師把價值港幣一千四百萬元的把筆房地產產權交出來,律師也表示,呂樂預備供出他所知的香港貪瀆之細節,條件是交換檢方不起訴他。港府接下房地,卻不願以無罪交換呂樂之合作。廉政公署通緝呂樂的命令,迄今依然有效。

六、書中所寫呂樂為14k幫眾,呂樂本人曾說在職其間
當時四大家族(新義安、潮州幫、十四K、和勝和)皆要給他面子。

七、呂樂的姑丈便 是向華炎。向華炎是向華勝、向華強的大哥(向華勝、向華強為拍《雷洛傳》的公司老闆),向華強,就是電影《賭神》中之龍五。

八、另
當時有位陳志超,名頭雖沒有呂樂那麼大,但地位卻比呂樂要高。

如文中有不明之人物,請恰wiki百科谷歌查詢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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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劇中將總華探長及華探長過於誇勢其職位,其實這是當時(英殖民時期)華人可以當上的最高警察職位,就英人來看,大概還是很小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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